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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融学院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广东金融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粤金院〔2017〕34号)等要求,结合我校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招生信息公开情况、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存在问题与对策等七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9月1日起至2025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学校将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党的二十大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此基础上,学校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的规范指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与国家政策同步,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学校始终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推动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严格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我校各职能部门均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与维护。通过持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细化了公开事项分类,建立了定期检查与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每一项信息都能准确、及时地发布。

(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和智慧校园建设,我校对学校信息公开网、校长信箱、电子校务系统等进行了持续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公开体系。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各职能部门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业务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和实务操作能力培养,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1.基本信息。涵盖学校概况、校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章程与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制度、年度报告、发展规划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各类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内容包括:查询渠道、分省份、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公开方式主要通过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广金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外进行公布。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学院经费、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和受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招投标工作、预决算信息、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信息、收费项目及其依据和标准与投诉方式、负债信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等。

4.人事师资信息。涵盖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人员招聘详情及教师争议解决机制等。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教学工作(如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及当年新增与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与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比及教授授本科课程占比)、就业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奖助学金规定、学费减免规定、助学贷款规定、勤工助学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与处理等。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

8.学位、学科信息。包括公开授予学士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等。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包括对外合作办学、对外交流、外籍教师管理等。

10.其他信息。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教学评估等。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互联网是我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其中,学校及各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公开信息;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gduf.edu.cn)、信息公开网(http://xxgk.gduf.edu.cn)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学校电子校务平台和校内邮箱主要面向校内师生公开信息。

2.各类规章制度、年鉴、手册、报表、校报、校刊等定期编印;同时,学校按时编印有关各方面情况的汇报材料和纸质材料,以公开学校信息。

3.线上线下公告栏和电子屏幕方面,学校在行政办公楼、教师办公楼、教学楼及校园人流聚集地设置公告栏和电子屏幕,向师生员工公开学校信息。

4.召开各类会议。通过党委新学期工作布置会、本科教育大会、干部大会、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大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在《广东金融学院信息公开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我校监察处,并明确了受理程序,并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本年度,我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根据《广东金融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我校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规范化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完善录取信息发布,明确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我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专业录取规则、投档分数线、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招生热点信息,为考生和家长提供贴心招生服务,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开方式。在招生录取期间,我校综合利用学校官网、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招生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多样的媒体媒介,公开发布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分数、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招生考试信息,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公布个人录取信息网络查询方式、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期间设立并公布招生咨询专线电话(020-37215393、37215252)及招生信访电话(020-37216629),及时回应考生诉求,处理招生信访问题,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各环节,确保“阳光工程”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五、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遵循公开性、充分性、及时性、统一性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学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公开除按规定不得公开外的财务信息,充分保障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对学校财务信息的知情权。

(一)认真落实公示制度。一是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收费行为的公开和监督。通过在校园网络、财务处网站、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缴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以及在各校区设立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多渠道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含批准机关及文号)、计量单位、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同时还在每年收费季,通过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财务咨询、向学生发送缴费通知校内邮件等方式进行收费政策宣传,方便学生按时缴费,增加收费透明度,杜绝乱收费行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二是认真按上级主管部门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公开年度预算、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情况,包括学校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自评等。每年将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决算说明,收支总体情况表、收入总体情况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及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等预算报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以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等内容在广东省预决算公开报告系统填报后,在广东金融学院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二)通过“双代会”等渠道公开学校财务预决算情况。学校每年通过“双代会”的财务专题报告,将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预算草案,提交代表们讨论、审议,让师生员工了解学校经费来源和规模、财务预算资金的安排与执行、学校重大财务开支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和使用等情况。

(三)公开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财务处网页“规章制度”专栏、校内OA邮箱等渠道向广大师生员工公开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办事指南等,提高办事效率。

六、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根据本学年度开展的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获得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和积极评价。整个学年未收到针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面评价和相关举报。

、存在问题与对策

尽管本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深化推进过程中仍发现一些不足,亟待改进。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更高要求;面对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信息公开渠道仍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创新;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

针对上述问题,学校将在下一阶段结合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业务学习培训

准确把握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宣传力度,面向工作人员深入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专业技能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工作协同,持续优化公开渠道

积极探索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将信息公开打造为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及时有效地回应校内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普遍关切。

(三)优化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加强对校内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指导、督促和反馈,除常规化的定期检查外,对于发现的更新不及时、公开不到位、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将及时提醒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同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广东金融学院

                                                  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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