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从“专科”升格为“本科”,招收第一批本科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港澳台生;2014年,招收第一批留学生;2016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合作,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缘金融而生、为金融而办、偕金融同行、与金融共荣,始终坚守应用型、高端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办学使命,秉承“明德、敏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弘扬“励学乐教、求实拓新”的精神,坚持“金融为根、育人为本、应用为先、创新为范”的办学理念,建校71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0多万名各类人才,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结合我校用人需求,现采用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辅导员1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本公告长期有效,招满为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须满足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条件,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具有硕士学位及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需满足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执行。试用期满后,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
四、聘用期限
首次聘期为3年,每一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可续聘下一个聘期,原则上须服务满6年才可申请校内转岗。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2021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电子版个人材料。电子版个人材料和《报名表》共同压缩在同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心理学],发送至电子邮箱:29-094@gduf.edu.cn。邮件命名应与压缩包命名一致,未按要求报名者不予受理。
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金融学院2021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6.外语程度证明;
7.中共党员证明(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9.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10.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证明材料;
11.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
1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
2.现场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现场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备齐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版资料相一致的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综合面试由自我介绍、学生工作方案设计展示、现场问答等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素质能力,有关面试的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考试由学校成立考试专家组,专家组评委成员为5人~7人,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存档。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决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s://rsc.gduf.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及进度安排。
(二)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按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党委学生工作部电话:020-37215163,13926242828容老师;
人事处电话:020-37216160;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629;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