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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新建清远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300亩。学校设有19个学院(校区、部),现有本科专业48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经管法为主体、以金融学为内核的应用型学科体系。金融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信用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经济学、保险学、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9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经济法学是广东省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3个学科入选成为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开办了全国首批、广东首个互联网金融专业和广东首个精算学专业,拥有同类高校中最为齐全的金融学类专业体系。

学校入选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学校以党和国家对金融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为引领,向应用型深化、向高端化提升、向特色化发展、向国际化迈进,努力建成中国第一所“金融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和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

根据学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表

 

 

二、招聘博士人才类别

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分为以下五个类别: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

第三类:优秀青年博士。

第四类:特需青年博士(限招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专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第五类:普通博士。

其中,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学术骨干培养对象、优秀青年博士和特需青年博士,落实事业编制;普通博士按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

三、招聘条件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2.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及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并表现出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

5.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

(1)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者主持两项省部级项目;

(2)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有其他特殊学术贡献者。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符合下列两项以上条件者;或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近5年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1)近5年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近5年获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4)有其他特殊学术贡献者。

第三类:优秀青年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

4.近5年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第四类:特需青年博士条件(限招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专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岁,高水平大学毕业的优先聘用。

第五类:普通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岁,高水平大学毕业的优先聘用。

四、薪酬待遇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6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25万元,租房补贴20万元,总计11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40万元(税前),科研经费10万元,租房补贴15万元,总计6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类:优秀青年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18万元(税前),科研经费7万元,总计2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类:特需青年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5万元,总计1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类:普通博士。工资待遇按学校《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特别优秀者,待遇可另行商定。

五、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发送到我校各二级学院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1.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2.邮编:510521

3.联系人:蔡老师

4.联系电话:020-372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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