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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校内奖学金

    (一)新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我校正式录取,且按时报到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奖金为3000元/人。具体奖励名额及条件详见《广东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修订)》。

    (二)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的名额占各院系学生人数的12%。获奖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三好学生的名额占各院系学生人数的2%。获奖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800元。

    百佳自强自立之星

        自强自立奖学金由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在贫困生中产生,按本院系人数的1%的比例评定。获得自强自立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为1000元。

    百佳学习标兵

        专业奖学金根据本专业学年成绩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本专业人数3%的比例评定。获得专业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为1200元。

    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的名额占各院系毕业生人数的 5%。获奖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考研奖励金

        由学校设立,考取境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奖金1000元。

    学生创新科研奖励金

        学校为充分调动本科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鼓励本科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而设立,具体内容参照《广东金融学院本科学生创新科研奖励办法》。

     

  • 完善的资助体系

    一、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直接、有效的措施。学校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贷、奖、助、补、减”等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往在学校申请过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续贷。

    三、建档立卡免学费资助

        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补助政策,学校根据学生具体学费标准,对其实行免收学费。

    四、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五、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目前全校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酬金标准按岗位的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性质确定。

    六、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困难补助金,帮助在生活、学习中临时发生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新生资助

        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一年级本科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可申请新生资助。新生资助为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从二年级起,按国家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获得新生资助的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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