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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2023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相关管理工作,现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要求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主要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提出设岗申请,任何单位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而自行设岗所产生的费用和相应的责任,由该单位负责

用工单位需填写设岗申请表,并经用工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纳入学校勤工助学预算进行管理。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学校批复的勤工助学经费、各用工部门申报情况及往年勤工工作实际情况来部署勤工预算,请各用工单位按学生工作处最终批准的勤工经费和岗位设置来安排本年度勤工助学工作。

二、岗位设置与管理流程

(一)设岗申请

请需要申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填写《广东金融学院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见附件1),3月3日(周五)下班前报送(学生工作处102办公室陈磊老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校广州校区2023年度校内勤工助学薪酬标准为22.2元/小时。请各用工部门结合今年的实际用工需求对本部门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进行合理调整,原则上各部门固定岗部分的经费预算不予追加,临时岗的用工人数和用工时长不予增长。各部门所申报岗位设置数量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二)招聘与录用

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工作处将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发布招聘信息,学生选择竞聘。

2. 招聘与录用

1)各勤工岗位的面试与录用工作由用工单位具体负责。

2)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聘任的学生原则上要求是贫困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生工作处说明。

3)大四学生原则上不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申报。

(三)管理

1.统计报表

招聘完成后,被聘用的学生填写《广东金融学院勤工助学登记表》(见附件2),用工单位填写《广东金融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统计表》(见附件3)。以上表格(附件2、3)请各单位于3月中旬报送,具体时间由校易班学生工作站勤工部通知

2.岗位管理

用工单位需指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出色和责任心强的教工专门负责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在岗位运行过程中,学生工作处将进行不定期考核,如发现岗位管理不善,经协调仍无改进,学生工作处有权撤销此岗位。

三、费用报销

勤工助学费用按月发放(固定岗每年度的勤工助学薪酬发放原则上不超过8个月)。请各单位指派学生负责人,于每个月初的前3个工作日内向校易班学生工作站勤工部提交上个月的签领单、考核表等资料。请用工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否则将影响勤工助学学生的待遇发放。

资料齐全后由用工单位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财务处统一发放。

附件:

1.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度校内勤工助学设岗及预算申请表

2 广东金融学院勤工助学登记表

3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统计表(新版)

注:3月3日只需提交附件1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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