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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附件下载:
信息索引:11540150071001200900012 生成日期:2009-06-01 15:58
发布机构: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重大事件处理 主题词: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 安全 预案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总则
一、为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维护学院的安全和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二、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牵头,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汤耀平
副组长:万红青 宋启林 伍绍平 刘思谦 黄兴民 曾英杰 何进江
组 员:学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含肇庆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负责人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学生工作部。万红青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处置突发事件,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强化法治、依靠科技、全员参与的原则,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点,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落到实处。
四、对突发事件建立明确的报告制度。
1.报告时限、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知情人积极妥善处理的同时,应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学院总值班汇报,总值班了解实情后立即上报学院主管部门领导和主管院领导。遇重大紧急事件的,需征得主管院领导的同意后,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防止出现工作脱节。总值班电话:85980008。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发时间、事发地点、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展趋势、负责人到位情况及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等。
3.及时续报。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事件,事发系部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续报一般不再复述事件初始过程,只报告事态发展或处置的进展情况。
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和系党总支负责人为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应急处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把应急处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管辖范围和重要议事日程,必要时直接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各系(含继续教育学院、肇庆校区)要密切注意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和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师生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组织及各项活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指导学生骨干参与做好维稳工作。
各系(含继续教育学院、肇庆校区)要建立健全学生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各师生员工要对早期发现的潜在安全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上报,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确保稳定。
现对可能出现的十项突发事件情况建立以下应急预案:
1.出现违规违法的大小字报、标语、传单、图画等情况
处置办法:凡内容涉及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反动性质的,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和保卫处;保卫处应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和取证工作,并妥善处置,防止扩大影响;查清事实后,有关部门要根据当事人所犯错误的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出现申请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不稳定苗头情况
处置办法:知情人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团委、保卫处以及相关系领导要主动接触当事人,掌握情况;若属于不合理甚至非法的,要做好解释、劝导、说服工作,劝其撤回申请;要严密注视发展动态,坚决把问题控制在校内,控制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学生所在系的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尽快到现场协助处理。
3.出现校内非法集会、演讲、游行及集体上访请愿等情况
处置办法:发现人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及辅导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对活动组织者、带头人要及时带离现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卫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的管理,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重点人员的监控,防止有人乘机破坏。
4.出现学生罢课、罢餐、绝食事件等情况
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以及相关系负责人、学生所在的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教务处要督促任课教师到课堂坚持上课;对教育劝阻无效仍坚持罢课、罢餐、绝食的领头人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参与者要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必要时通知家长来校协助劝解或带离学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有关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借机闹事。
5.出现外来人员到学院串联、传播小道消息等情况
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保卫处应迅速查明其身份和活动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来者所在单位或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同时要加强对校园进出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宣传部、团委要有针对性地在师生中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消除其不利影响。网络中心要加强校园网络的管理,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6.出现境外传播媒介的渗透、制造谣言及外籍人员(在我院任教、参观、学习的外籍人员)在我院进行非法活动情况
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学生处、团委、保卫处以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要加大主渠道的宣传力度,旗帜鲜明地教育学生不要收听境外电台、电视,收到非法出版物等违禁物品不传阅、不扩散,并及时上缴保卫部门,加强与学校国际交流办沟通,加强对在我院任教、参观、学习的外籍人员管理教育,防止宗教渗透。
7.校园网出现有害信息情况
处置办法:团委负责安排学生干部进行网络监控值班,发现有害信息下载存档后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同时报告网络管理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8.出现学生参与“法轮功”或其他有害气功组织或邪教组织情况
处置办法:知情人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要认真做好参与者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转化工作,对顽固人员要制定帮教措施,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重的要通知公安部门。
9.出现学生冲出校园,上街游行示威、集会、抗议、演说等情况
处置办法: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生所在的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现场控制工作和教育疏导工作,要防止发生过激行为或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要尽量挤压空间,防止扩大范围。学生处要及时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
10.出现学生突发应急事件,校内宣传舆论的舆情引导和对外应对媒体工作情况
处置办法:学校宣传管理部门要在学校有关领导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学生管理、网络管理、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制定舆情引导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广播、网络引导和校园管理,避免事态向坏处发展。对待媒体宣传,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高宣传媒体应对能力,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正确引导学生、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确保不因学生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不当,损害学校良好的声誉。
附则
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靠前指挥,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不得推诿、扯皮,共同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同时,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研判形势发展和正确对待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要继续做好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化解矛盾,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校园稳定。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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